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体检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7 2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体检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全部为单位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体检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体检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规模: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急救中心,二层为体检中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约220万元人民币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涵盖的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与通风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等内容。主要设备由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及招标文件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等提供。(详见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至今至少具有三个单项合同额在220万或以上的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豫建建[2009]31号和平建[2009]149号文件规定,外省、市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4出具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通知,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的)。
3.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有生产厂家颁发的有效授权书;
3.7所投报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生产厂商的复件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3日18: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本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需进平备案介绍信(以上资料带原件,留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招标文件,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117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3937998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5-6162988 1813563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