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厂区绿化工程6、7号泵站及澳口泵站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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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08-11
根据计委穗计城[2003]25号文及市规划局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招标代理: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6号泵站、7号泵站及澳口泵站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厂区、6号泵站、7号泵站、澳口泵站; 工 期: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60日历天; 6号泵站绿化工程:20日历天; 7号泵站绿化工程:30日历天; 澳口泵站绿化工程: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绿化面积7846.7㎡; 7号泵站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36.5㎡; 6号泵站绿化工程:绿化面积793㎡; 澳口泵站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731㎡。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 三、投标说明:根据市建委穗建筑[2003]103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设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给各投标单位。 四、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城建资金。 五、报名时间:2004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伍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传  真:020-83843350 六、报名条件: (1)具有在广州市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的施工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单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在2001年6月~2004年6月期间独立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则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投标报名单位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届时投标报名单位被授权人务必准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本工程投标); (3)若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八、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 (5)企业专业类型和资质等级(2002年版,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必要时提供原件校对; (6)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资料; (7)企业2001年6月~2004年6月期间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情况(提供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情况及质量认证须提供有效证明,并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必要时提供原件校对; (8)拟担任本项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并提供项目经理证等级、资格证号、职称、业绩、获奖情况、身份证号等资料,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提供原件校对。且项目经理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且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 (9)企业经营状况及资信证明(包括有效的企业财务报表;税务情况;工商管理重合同守信誉等); (10)企业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企业在200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受处罚情况及证明材料; (12)在广州地区可使用的机械设备情况(自有需出示发票或权属证明,租赁需出示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发票或权属证明)。 备注: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附页码),装订成册。 3、未办理年度备案登记的外地投标报名单位需注意:①在报名时需同时递交:在本工程开标24小时前办妥《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②在报名后需及时办理《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所述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5、资格预审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料库的资料为准。 6、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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