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中央空调设备改造采购公告
  •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 2014-07-09
一、采购内容

  1.包件一内容为中央空调改造,采购数量详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为88.87万元;

  2.包件二内容为中央空调改造,采购数量详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为27.1万元。

  注:1、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产品需选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业务查询栏目,网址:www.ccgp.gov.cn)。若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无此类别,则无需提供。

  上述各包件相互独立,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包件。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最终详细采购需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如为代理商报名需提供制造商针对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需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12:00时至2014年7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审核时间:2014年7月16日09:30~11:00、13:30~16:30时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载。具体下载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下载须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文件发放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蔡银华 联系电话:(021)68542604 传 真:(021)58387055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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