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芙蓉招待所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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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芙蓉招待所空调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芙蓉招待所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德卷烟厂芙蓉招待所
2.3  规模:本项目投资规模约180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常德卷烟厂芙蓉招待所空调系统改造,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下午5: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 年7月1日~2014 年7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24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等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7月22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99501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
地    址:常德市洞庭大道1999号
联 系 人:杨瑞国
电    话:0736-7299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曾 君  陈进良  熊慧敏
电    话:0731-84556896  84514664
传    真:0731-84514579
电子邮箱:hnzb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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