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城供电局2014年空调购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公司清远清城供电局,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清远市清城区
2.2服务招标范围:清城供电局2014年报废更新和到期更换需购置空调一批。
2.3计划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合法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空调安装和维修的技能资质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4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5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在2011年至今有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产品在广东省内已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清远新城4号区御福名居A栋501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资料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提供2011年至今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装订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所有条件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工网在线网站(www.gy- center.net)、“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8号
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63-34618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801室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叶工
电 话:0763-3308789
附:《投标报名申请表》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