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4GCHZ001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杭锦电力生产调度大楼1#楼电气工程、暖通空调、给排水工程 已由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杭发改发【2012】3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0.00%、企业自筹 100.00%、银行贷款 0.00%、境外投资 0.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杭锦电力生产调度大楼1#楼电气工程、暖通空调、给排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投资额:约1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杭锦旗杭锦大街北,滨河路西;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6计划工期:2014年07月25日至2014年09月22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承诺书);
3.5 财务要求: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3.6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5月-2014年5月)内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7凡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
3.8 其他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拟派项目其他人员至少配备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要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手章。
4.3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6月25日至2014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8:30时- 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建设工程股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16日上午09时 3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原件;
(7)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8)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项目其他人员(至少配备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必须提供的原件;
(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书原件;
(注:①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不是同一人,需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7-6621039转8644
地 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康盛南路1号建银大厦十二楼1205B室
联 系 人: 温媛
电 话: 18248174779
联系邮箱:yszb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