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妇幼保健院及睢县儿童医院通风空调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立项备案完毕,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睢县妇幼保健院,现委托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睢县妇幼保健院及睢县儿童医院通风空调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采购编号: 睢财采代(2014)023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规模及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2资金来源:自筹
2.4 交货地点:睢县南环路北侧
2.5 工 期:120日历天
2.6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事项: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资格(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为中央螺杆式机组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格经销商,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通过CRAA产品认证;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格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唯一授权证明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 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4年05月22日至2014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考核证及上述3.2条款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将被拒绝。
3.6 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3.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招标代理公司账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李院长
联系方式: 13598359222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93199 传真:0371-68893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