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湖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空调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 就徐汇区湖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空调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竞2014-03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湖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空调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徐汇区湖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原有空调设备更新 (原有冷媒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更换,将继续沿用) 。 主要设备包括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设备室外机 1 台、室内机 34 台,以及空调系统其他附属设备。 具体服务要求等详见 谈判 文件中 谈判 项目要求。
注: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相关规定。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采购范围: 包括原有空调设备的拆除以及新购空调系统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交货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788 号甲
项目实施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第一个周五下午 18 : 0 0 ~ 次一周周一上午 6 : 00 为项目实施周期(合计约 60 小时),对外办公区域为夜间施工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2 、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
3 、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 ,如供应商无安装资质,必须明确负责本次项目的安装公司并提供相应资质,并提供联合投标申明,本项目由设备供应商总负责;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报价 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变冷媒流量多联式空调机 的生产厂家,或是由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 报价 的指定唯一供应商。如果生产厂家自己参加 报价 ,则该生产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 报价 ;如果生产厂家自己不参加 报价 ,则该生产厂家可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 报价;
四、领取谈判文件需提交资料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 、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原件;
3 、 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 2014年5月19日 - 5 月2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谈判文件。
六、 报价单位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4年5月23日上午10点整前 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 2014年5月23日下午5点前 以传真形式发布谈判文件澄清纪要。报价 人可视情况自行 现场踏勘; 踏勘地址: 淮海中路 1788 号甲 ;现场踏勘联系人: 杨 老师;联系电话:15800343003。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14年5月30日 (周五) 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采购中心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报价文件,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漕溪北路336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九、 2014年5月30日上午10时 (北京时间)整于漕溪北路336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举行报价文件递交仪式,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届时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报价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谈判顺序将按照报价文件递交先后顺序确定,先到后谈,后到先谈 。 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次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报价人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 集中采购机构: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联 系 人:鞠云、 张建新 ,电话:021-64872222转8133、8132 传真:021-64283957,徐汇区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xh.sh.cn
采购人:徐汇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复兴西路62号
联系人:杨靖华,电话: 15800343003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