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 QDXJ201405008YQ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4[0257]号)中启东市人民医院的小中央空调系统项目进行紧急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说明:因本项目涉及现场安装施工,所以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前可前往人民医院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工程施工量及所需附材的规格和数量等,作出合理估价。现场勘察请与启东市人民医院联系。
一、本项目的财政预算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采购单位联系人:邱科长,联系电话:1891222555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空调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附材、质保、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启东市人民医院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报价文件请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 上 午 9:00-9:30 密封送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采购科3号投标箱并至严凯凯同志处登记(不受理快递、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登记的同时请递交保证金汇票,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513-83340291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四、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交纳人民币2800元的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采购科严凯凯同志处。
收款单位:启东市财政局
汇票账号:89288015201110000066
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
(请勿以转账、支票、电汇、现金等其他方式提供保证金,否则以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5.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供货及安装调试义务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质量及质保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全新货物,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确保正常运行,采购人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对产品外观、质量进行验收,不符合约定的规格型号或质量标准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对应责任。
2.项目要求整体免费质保两年,免费质保期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九、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在十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试运行工作,确保空调正常运行。
十、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并经验收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付款90%,其余10%于质保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附件: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 QDXJ201405008YQ
启东市人民医院小中央空调系统
报价单位: (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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