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 2014-04-29
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受乳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乳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 RYCG14-16
二、 项目名称:乳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 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 采购预算:¥ 197,680.00 元
五、 项目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非本地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范围机构。(不接受委托服务)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乳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格式下载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 年 4 月 29 日起>
至 2014 年 5 月 7 日> 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3 、由 乳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 、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指非韶关地区投标人)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九、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 9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一、 开标评标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
十二、 开标评标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孟 >
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欧 > 先生
电话: 0751-5375038 电话: 13922577719
传真: 0751-5375038 传真: 0751-5388813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 联系地址: 乳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编: 512700 邮编: 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二 〇 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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