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南通新区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 2014-04-03
项目编号:NTS2014031293214776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新区高中艺术楼舞台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2014/4/20: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14/4/220:00:00
    南通市建设工程
    专业公告
    项目编号:NTS2014031293214776
    江苏省南通新区高中艺术楼舞台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第二次)
    1、工程名称:江苏省南通新区高中艺术楼舞台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通发改投资[2010]357号
    (2)工程地点:南通大学北侧,世纪大道南侧,科技创业园东侧。
    (3)建设规模:估算投资人民币15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不影响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确保“紫琅杯”,争创“扬子杯”。
    (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的江苏省南通新区高中艺术楼舞台屋顶式热泵空调系统(制冷量80KW,制热量82KW,风量15000m3/h)、排风机组(风量46000m3/h、28000m3/h、风量700m3/h)等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等。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1)近一个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255.00元,无论中标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2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路150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五楼(工农南路150号)
    地址:南通市小石桥金路大厦A座304室
    联系人:冒工
    联系人:陆琴
    电话:0513-59000635
    电话:0513-83352336
    传真:0513-59000626
    传真:0513-83351660
    2014年4月2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三、商务标评标: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推荐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有相同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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