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江西省东乡县社会福利院委托,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空气能、水洗机、电动门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分别参加投标报价。
一、招标货物需求、规格、数量等
每日产生热水10吨,供100人洗澡。最大日用热水总量:100人*100L=10000L=10T,输入功率:9.1KW,输出功率:40KW。压缩机功率:4.3KW*2,出水温度:55℃(默认)(最高出水温度为60℃),水侧换热器:套管式换热器,风机功率:250KW*2,压缩机:进口机、可耐高温110℃以上,蒸发机:国内主流品牌;冷凝器:国内主流品牌,电源:交流380V,3相5线,50HZ,能效比COP:平均温度20℃时,COP=4.0以上;10℃时,COP=3.3以上。
洗衣容量35KG,380V/1.1KW,洗脱二用机,要求国内主流品牌
A、安全门长度规格:9.5米
B、门体材料规格要求:
1、所用材料主材包括副材,应为6063-T5高强度铝合金
2、主体颜色为黑色;麒麟状扣板颜色为古铜色,工艺为氟碳烤漆。
3、门排高度不低于1.4m,门排侧面宽度不能小于630mm:门排主框与主框间隔宽度不得大于370mm:;
4、主/副管材截面为矩形,主材/副材厚度≥1.2mm。
C、门体结构要求:
1、门排必须采用上下2层交叉网状结构,斜管为4排联动设计,增强门体牢固度的同时,避免门体因受力不均匀造成损坏;
2、门体应带抗风钩结构装置;路轨为实心铝合金,真正做到耐压,不生锈。
3、门体每个伸缩管孔眼应镶有抗氧化剂PA耐磨套,应做到无刺耳摩擦运行;
4、行走轮在10米行程里,通过30万次来回测试,应无明显磨损。
D、机头安全要求:
1、电机必须采用高效节能一体化直流电机36V,有漏电、防雷保护功能。带UPS备用电源,停电可运行四百次以上。机头底盘采用高强度塑钢材料一次性注塑成型,应具备防尘、防水,防锈和绝缘功能。
2、红外线防碰装置,自动伸缩门排在关门时在20cm-60cm范围内,如遇有故障物时,应可自动返回。
3、机头带电子软启动技术,同时配合机械缓冲装置,避免开关时机头摇晃。
4、门体平移速度:要求门平移速度为(16-20)M/MIN。
二、合同的一般条款
1、专利权
1.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或设计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合同签订
2.1买卖双方除另有约定外,应在确定成交单位后二天内签订合同。
2.2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3、交货方式及验收
3.1所购货物由卖方在用户现场交货,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
3.2在卖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并安装调试后,买方应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货物,买方向卖方开具收货凭据,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无条件调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3货到买方现场后两天内,买方应负责完成货物的验收工作。
4、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4.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模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等负责。
4.2卖方所提供货物要求为原厂家生产,不含联营厂家产品。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交完(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询价响应文件
1、每包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1)投标货物报价表(见附件1);(2)投标货物技术规格偏离表(见附件2)(应包含货物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厂家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人代表授权书为原件)]
2、报价人须按包别分别提供询价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四、报价及成交原则:各供应商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并按包别对采购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货物彩色图片及详细技术参数。本次采购采取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在技术配置、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总额与单价不符的,由询价小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报价方不同意修改,此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五、付款方式:凭采购单位验收表(统一格式)、正式发票(复印件)及供需双方合同,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以电汇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00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江西省东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过时不候。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次报价预成交供应商每包需现金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无息退还
八、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货物类招标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
九、询价文件售价:每包100元整(开标现场交纳)。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函件:fzyangguang@163.com
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0794-827156813970486066传真:0794-8271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