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主体:政府信息类别:-> ,->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所属地区:四川省附件名称日期大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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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绵阳市游仙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其“学生公寓空调”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绵游政采招(2014)09号
二、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空调
三、项目内容:学生公寓空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四、资金预算及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从业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8、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六、资格审查: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包含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 3.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5、该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4 年3月25日上午10:00至2014年3月31日下午16:30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款项的交纳帐户
收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银 行:工行绵阳市游仙支行
帐 号:2308413109121917330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A4纸)编制,1份正本,5份副本,电子文档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4月14日14:00前送至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其他事项
1、交付期:按合同约定。
2、提交投标保证金 :10000元现金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四川政府采购网”或“绵阳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 14日14:00;
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
机构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传真):0816—2290995
邮政编码:62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