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水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招标采购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 2010-10-13

招标编号:津建交市设备[2010]1006
招标代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0-10-18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报建编号:1210604020090053
招标备案号:12002010095004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备[2010]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冷水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10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140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总面积约25.6万平方米,总投资1140000万元。天津西站交通枢纽工程分公交场站工程、枢纽控制中心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广场工程、地下停车场工程及轨道交通地下结构工程六部分。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冷水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及相关服务采购,包括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3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11台,新风机组7台,投资估算约600万元。
2.4计划交货期: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02月28日
2.5交货地点:天津西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有效;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2、投标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离心式冷水机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螺杆式冷水机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合式空调机组],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代理商还应持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3号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勇(印鉴)
办公地址:红桥区光荣道风屏公寓
邮编:300000
联系人:罗倩
电话:022-23311050
传真:022-23311050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焦莹(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3号和谐大厦
邮编:300000
联系人:杨婷
电话:022-24465275
传真:022-2446527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编:300200
联系人:许彩艳、马静
电话:022-28220812,022-28223891
传真:022-28233767,022-28220651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汤浩
电话:23661595
传真:23661595
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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