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未编制
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报名截止:2010-03-12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暖通空调安装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门急诊医技楼暖通空调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内(解放南路西侧,开发大道北侧)。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5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并且要求做好与本楼内各专业工种的配合施工。
5、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4月。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门急诊医技楼暖通空调安装工程的设备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等相关所有工作。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拟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建造师投标时不允许更换。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当作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中标后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必须全部驻场参与项目实施的投标承诺。未承诺本项要求的,招标人可认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5人)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2009年7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交纳劳动保险及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施工过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暖通空调安装工程(或结算价不少于人民币550万元),其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的工程(业绩有效期以单项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并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作出认同上述内容的书面投标承诺。
六、本工程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申请人,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0年3月12日15:3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门急诊医技楼暖通空调安装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字样,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6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7)满足本公告第五项主要资格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等;(8)建造师及项目组人员(含项目建造师至少5人)2009年7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9)按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投标报名应当作出的书面承诺书原件;(10)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第(2)、(3)、(4)项资料原件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
十、本公告中要求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提供原件材料外,还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将资料放入“报名资料袋”中,供招标人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中缺本公告第九项中要求的(1)?(9)项资料中任意一项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并对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逐一进行考察,如发现不真实,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和《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投标办公室:0515-8819656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孙蕾、孙飞
电话:0515-88199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