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022010SB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辆管理所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09]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在107国道以东,北外环以北;
2.2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31098.28平方米(包括办公楼、辅楼、车辆及驾驶员服务大厅、检测线、调试车间、大门等,详见施工图纸)内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采购及安装,主机选用半封闭式水源热泵机组;
2.3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7月9日,工期12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壹级包资质,半封闭式水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设备制造厂家就该项目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超过7家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7家单位参加投标;若报名单位不超过7家时,符合初步审查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请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五楼502室(详细地址)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输出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16日(北京时间9:30-11:00时),地点为(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五楼507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786号
邮编:071051
联系人:芮清红、付世杰
电话:0312-30221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编:071000
联系人:薛征、刘伟涛
电话:0312-5075320
传真:0312-5075345
邮箱:hebeixingji@163.com
开户银行:中行保定北城支行
账号:3741152440809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