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边防总队后勤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徐先生
2.招标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陈淑清
4.招标项目名称:武警辽宁省边防总队教导大队空调工程施工
6.招标项目地点: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开发区京沈街1号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7-8-20至2007-10-31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自用
投标资质等级:贰级
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11.报名时间:2007-7-26 11:00:00至2007-7-30 16:00:00
12.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河科技园205室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24-24161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