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空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 2007-05-25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地温中央空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地温中央空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ZB07-023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地温中央空调设备购置及安装(螺杆式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及安装工程;面积约12000平方米)。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中央空调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500元/套(中标人的图纸押金不再退还,未中标人在定标后7日内交回完整图纸后退还图纸押金)。

六、报名时间:2007年5月17日---5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新乡市胜利路164号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楼综合部。

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胜利路164号)

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 电话:0373-3206566

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市财政局 0373-2818634 市监察局 0373-3076016 市审计局 0373-3696321

九、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3、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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