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生产厂商的产品经销证明或授权证明)。 2、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销售资质。 3、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6、申领标书必须带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公司简介(包括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投标保证金1000元(不能转帐)。 用途、数量和简要: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7-05-08 00:00: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7-05-29 00:00: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财政局虎门分局2楼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7-05-30 00: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7-05-30 00:00:0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财政局虎门分局2楼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日期: 2007-05-30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开标地址: 东莞市财政局虎门分局六楼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陈生 联系电话: 0769-85125777 项目分包列表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根据虎门镇人民政府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对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空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1.招标编号:HMCG20070042.招标内容:分体式空调设备3.招标要求: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代码证,有相关工作经验简介。(包括经营业绩,从业人员及技术人员资格证和荣誉证明等)4.领标时间:2007年05月08日至2007年05月29日下午5:30 前(每份标书售价150元、投标保证金1000元)5.收标时间:2007年05月 30日上午9:306.领标地点:东莞市财政局虎门分局2楼联系电话:85125777 85102899联 系 人: 陈生 徐生 虎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