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能源革命 各省市水地源热泵政策汇总
  •   来源:慧聪
  • 2016-01-1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有目共睹,但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使中国的能源需求不断增长,资源短缺、供应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我国能源结构供需失衡的现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成为能源转型的重中之重。

在暖通空调行业,水地源热泵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广泛应用于建筑中的暖通空调系统,并凭借其能效系数高、节能效果好的优势,成为降低建筑能耗的“功臣”。近年来,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不少省市地区纷纷出台针对水地源热泵的政策补贴措施,将水地源热泵的发展推上新高潮。

北京财政补贴将推动水地源热泵发展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局、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水务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地源热泵行业高额补贴政策将加大企业的动力,也让用户得到更多的实惠。

从发文开始到2017年,北京市将针对热泵系统(主要包括三部分:热源、一次管网和末端设备)进行补贴。其中,新建的再生水(污水)、余热和土壤源热泵供暖项目,对热源和一次管网给予30%的资金补助;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对热源和一次管网给予50%的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对热泵系统给予50%的资金支持。

宝鸡出台地源热泵系统推广办法给予资金补助

近日,宝鸡市政府出台了《宝鸡市地源热泵系统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以此来改善能源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据统计,宝鸡自2009年开始推广使用以来,至今市区已建成地源热泵应用项目14个。

《暂行办法》规定,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运营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运营企业,除享受市政府给予燃煤供热企业的全部优惠政策外,根据有关规定,用电按居民生活电价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对地源热泵项目按建筑实际使用面积予以资金补助,土壤源热泵项目补助标准为20元/平方米,污水源热泵项目、地下水源热泵项目为10元/平方米。

烟台对地源热泵建筑实施补助扶持政策

国家财政部将“连片推广示范区”8400万元奖补资金拨付到烟台,烟台市住建局和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连片推广示范区”各县市建设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公布、能效检测、验收等。在具体补助标准上,根据建筑使用太阳能一体化、地源热泵等技术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奖补标准。比如,在地源(包括土壤源、淡水源、海水源、污水源等)热泵技术应用上,每平方米应用建筑面积补助20元,太阳能一体化与地源热泵结合项目每平方米补助28元。对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项目,其采用地源热泵部分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供热外管网部分收费。

宜昌水源地源热泵项目补贴标准出台

宜昌市住建委、财政局、规划局联合发文规定,要求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根据规定政府将对2012年以前竣工的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资金扶持政策。

该规定包括了具体的补贴标准:在太阳能光热应用中,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400元/㎡,阳台或墙面壁挂式系统600元/㎡;土壤源热泵应用:50元/㎡;水源热泵应用:40元/㎡;地源热泵太阳能一体化集成技术应用65元/㎡;太阳能采暖空调:65元/㎡。

重庆: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可获补贴

地源热泵是最经济的节能环保型中央空调系统。它是利用地下常温土壤或地下水温度相对稳定的特性,进行能量转换的供暖制冷空调系统。据空调制冷大市场调显示,采用江水源热泵机组较常规空调系统节能30%左右。

《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热泵机组的空调,按机组额定制冷量每千瓦补贴人民币800元;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的高温热泵机组,按机组额定制热量每千瓦补贴人民币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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