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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30 09:44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委托,对省府大院5号楼中央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1103HG417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中央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4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系统更新改造

  2、设备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其中,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3、交货地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指定位置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现场勘察安排:

  1)、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10:00。

  2)、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大院东风路门岗传达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020-83132632

  4)、请带备现场勘察委派书及勘察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5)、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联系人:黄振强联系电话:020-83132409

  传真:020-83132632邮编:51003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肖劲翔联系电话:020-83371002

  传真:020-62791620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仕良联系电话:020-62791619,020-6279161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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