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   来源:本站原创
  • 2004-0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眉山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经销安装单位。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眉山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 2. 工程规模:眉山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中央空调使用面积约8000平方米。 3. 工程地点:眉山市新区106线(东西主干道)中东段南侧。 二、招标内容:眉山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三、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中央空调安装叁级资质及叁级以上资质;②中央空调销售资格的。 四、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需持: 1.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留复印件; 4. 中央空调安装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5. 企业简介复印件; 6. 并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基本情况、近三年同类工程经验和业绩复印件; 7.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和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2004年6月1日~2004年6月7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下午17:30,持以上资料参加报名,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六、报名地点:眉山市联盛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室(眉山市旭光小区东门30号) 七、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眉山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眉山市联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旭光小区东门30号 联系人:姚少惠 电话(传真):0833—819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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