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调改造及装饰工程(900万元)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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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05-31
空调改造及装饰工程前期报建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并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空调改造及装饰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内 五、招标内容:空调改造及装饰工程(包括部分天棚改造修复和外墙修复工程) 六、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七、报名时间:2004年6月1日—2004年6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45~4:00 八、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87571869 九、报名条件: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企业。 十、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多于7家,择优选择得分最高排名前7名为正式投标人,如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少于7家时,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十一、报名资料: 1. 投标申请函; 2. 企业法人证明书,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有关资信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4. 企业在近2000年~2003年完成同类项目情况、质量认证、获奖情况(复印件),目前承担的工程情况,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职称证、资质证、业绩及简历等复印件; 5. 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6. 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择优计算时以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为准。 7. 经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未办理在广州市参加工程投标所需投标资格登记手续的应到广州市建委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手续,如在开标前未办理完成,因此而造成投标资格无效的,责任自负。 十二、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前48小时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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