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园基地办公区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
  •   来源:本站原创
  • 2004-03-05
招标内容: 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园基地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青园前路15号,占地110亩(办公区),主体工程已于2003年12月28日封顶,现正进行办公区内部二次装修和设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项目的进度需要,拟对办公区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愿意参与此工程的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1、招标项目(共四个包): B1包:风冷热泵机组及控制系统(含电控柜、控制中心、远程控制系统) B2包:电热式常压热水锅炉及控制系统(含电控柜、控制中心、远程控制系统)。本包包含电热式常压热水锅炉2台。 B3包:风机盘管。包括风机盘管577台、组合式空调机组4台、空调器20台、新风机组42台。 B4包:温控器及电动二通阀。包括温控器577个、电动二通阀577个。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B1包: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 3)具有5年以上类似招标设备生产经验; 4)具有承担空调设备的开发和制造、设备调试、监督指导、培训服务、维修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5)有全面质量管理的体系和先进的工艺及完善的检测设备,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6)设备必须配用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 7)设备具备以下功能:远程控制,定时开关机,手动自动切换工作状态,故障自动判断、处理功能,自动/手动除霜功能,运行管理,中文显示信息; 8)每个制冷回路、每个模块单元彼此独立,在电脑控制下有序运行,任一回路发生故障时,电脑能迅速关闭故障回路,由其他回路接替。在运行状态下可对故障部分进行检修; 9)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10)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B2包: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 3)具有5年以上类似招标设备生产经验; 4)具有承担空调设备的开发和制造、设备调试、监督指导、培训服务、维修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5)有全面质量管理的体系和先进的工艺及完善的检测设备,并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6)具有B级及以上锅炉生产许可证; 7)设备必须具有以下功能:缺相、缺水、温度传感器故障、炉水高低温报警功能,自动控制系统,定时开关机,运行管理,中文信息显示; 8)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9)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B3包: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年销售收入必须在1亿元以上; 3)具有5年以上类似招标设备生产经验; 4)有全面质量管理的体系和先进的工艺及完善的检测设备,并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6)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B4包: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5年以上类似招标设备生产经验; 3)有全面质量管理的体系和先进的工艺及完善的检测设备,并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5)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6)本次招标不采用液晶显示温控器,应为旋钮式三档线控开关。 3、不接受由两个或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4、B1、B2、B3包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直接投标。 5、一标一投 1)除按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它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3)在同一投标文件中提供多个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含母公司)。 2)已被聘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7、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不同的包进行组合投标,但每一投标人最多只能投1~2个包,超过2个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工程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同意后,招标合同设备必须按下列时间要求供货到长沙市内指定地点: 1)B1、B2、B4包:1个月; 2)B3包:20天 9、招标文件出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于2004年3月5日至9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至5:00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2414房出售,请投标人派人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18日上午10:00,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指定房间,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工程招标定于2004年3月18日上午10:00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公开开标。 招标代理: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邮 编:410007 联系人 :邓朝标 电 话:0731-5388514 传 真:0731-538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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