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一、二期变冷媒流量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商
  • 2015-02-10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一、二期变冷媒流量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一、二期变冷媒流量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编号坛政采2014-C0210(公)03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面积约为10万㎡的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单位推荐品牌为:大金VRV-X、三菱电机CITY MULTI—YKC、日立S-PRO、三菱重工KX6-Q、东芝SMMS-i 、富士通将军AIRSTAGE-TR系列等同档次空调品牌的型号);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专营中央空调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能力,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有专业的销售人员和固定的安装、维修技术人员,具有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调试经销、安装、维修等资质; 
3.具有品牌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4.投标全系列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5.提供投标人2013年税务登记表、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受托人缴纳的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7.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8.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制造厂家所投产品样本以及厂家统一印制的产品技术说明文件各二份,须分开封存,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封袋骑缝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现场拆封,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依据其评价有关技术标);样册和产品技术说明文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若未加盖制造商公章,开标时将视作无效标书处理。 
9.投标人认为可以附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源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第8条仅需带原件)并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缺项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下午1:30-2: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 石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下午2:00, 
开标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 13914302968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整(投标单位资格预审通过后如不参加投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收款单位名称: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市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履约保函):合同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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