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空调制冷大市场
  • 2015-04-14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对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1、采购人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老师010-64887607
2、招标编号:XHTC-FW-2015-100
3、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本项目为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护,维护期限为一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2万元。
主要包括主楼冷冻泵电机、冷却泵电机维护保养等,国音堂冷冻泵电机、冷却泵电机维护保养等。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7)具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7日每日9: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八层809、810室
邮编:100036
E-mail:zjy@xhtc.com.cn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张际阳(分机5972)、范君丽(分机596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1109022956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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